• 预约挂号
  • 检验检查报告
  • 首页
  • 医院简介
    就医指南
    地理位置
    医院概况
  • 内科系统
    外科系统
    医技系统
    其他系统
    科室导航
  • 内科专家
    外科专家
    生殖医学科专家
    妇产科专家
    儿科专家
    其他专家
    名医风采
  • 院内新闻
    医院动态
  • 信息公告
    医疗服务
    医院资质
    信息公开
  • 科普文章
    健康视频
    健康宣教
  • 价值理念
    人文驿站
    院讯
    医院文化
  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
    本科及研究生教育
    继续医学教育
    医学教育
  • 患者来信
    患者心声
  • 职工生育保险登记与结算须知
  • 来源:承德市中心医院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12-01
  • 浏览:2079
  • 为简化办事程序,方便参保人生育就医,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直接结算,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(包括放置、取出宫内节育器、终止妊娠手术、输精管结扎手术、输卵管结扎手术)定额补助在医院直接结算。

   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(妊娠期、分娩期、产褥期内,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、医药费等)实行定额补助,标准如下:

    终止妊娠(流产):四个月以下 补助 180 元

    引产:四个月至七个月(16 周至 28 周)补助 600 元

    早产:七个月(28 周至 37 周)补助 850 元

    足月顺产:37 周以后补助 1200 元

    剖宫产:补助 2500 元

  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实行定额补助,标准如下:

    +放置宫内节育器:补助 60 元

    取出宫内节育器:补助 60 元

    输卵管结扎手术:补助 2000 元

    输精管结扎手术:补助 600 元

   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,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,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照市本级生育医疗费、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 50%给予补贴,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
    本院需留存女方所在地居民(社区)、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。


  • 就医咨询电话:
  • 0314-2029912
  • 非正常工作时间咨询电话:
  • 0314-2022468
  • 健康体检咨询电话:
  • 0314-2025589
  • 投诉电话:
  • 0314-2039677
  • Copyright © 2025 www.cdszxyy.cn Inc.All Rights Reserved.
  • 承德市中心医院 版权所有地址:承德市双桥区广仁大街11号
  • 冀ICP备16022478号 冀公网安备13080202000780号
  • 本站支持IPv6访问